巷三十三号的隔壁住宅,他带着豪仔和潘老九从二楼的窗户技术开窗进来,然后豪仔一个人下去将房中人家控制住了。 潘老九看了豪仔一眼,他只是听说自己的这个组长身手不俗,今天算是见到真章了。 刚才他请求和钟组长一起下去,钟组长直接拒绝了,他还暗中腹诽对方是托大了,现在看来钟组长这分明是艺高人胆大。 程千帆将潘老九的表情看在眼中,心中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他是最清楚豪仔的身手的,豪仔的个人厮杀能力也许不如姜骡子三兄弟,但是,豪仔身手敏捷,是摸哨、暗中动手的一把好手。 当然,在他的麾下,这种摸哨、行刺等手段,以小道士为最佳。 这种黑夜里对毫无防备之人动手,一个人做起来比两个人联袂行动还要更加稳妥。 …… 这一等就是五个多小时。 程千帆令豪仔和潘老九轮流值守,他自己则直接躺在木地板上休息。 大约是凌晨三四点钟,人最困顿的时候,程千帆突然醒了,他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朝着豪仔和潘老九点点头,“按照既定方案,动手!” 豪仔和潘老九用黑布蒙了面,毛瑟手枪插在腰间,嘴巴里咬着匕首,从二楼的窗户爬出去,轻手轻脚的来到隔壁三十三号的窗户边。 豪仔用一根铁丝从窗户缝隙伸进去,捣鼓了一会,便将窗户的门闩弄开了。 两人分工合作,一人双手紧握毛瑟手枪警戒,另外一人手中握着匕首钻了进去。 ps:求订阅,求打赏,求月票,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