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3(2 / 3)

步的男人。“没…没什么。”

她一个脚刹,虽然没撞上,呼吸却不由自主加速,连带着心跳也快了起来。“你在笑。”

闻砚礼垂眸,瞥过她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眉眼,“淋雨了还这么高兴?'孟璃无法否认,尤其是在这一刻一一

远离现代的原始森林里,人的灵魂好像也回归本真,变得纯粹自然。“这雨淋得挺舒服的,而且你不觉得在原始森林里雨中漫步,是件挺浪漫的事吗?”

孟璃朝他眨眨眼:“就像回到了亿万年前当猴子的时候。”或许是被她猴子的比喻给逗笑,闻砚礼的嘴角微不可察地往上翘了翘。不过转瞬,他就恢复寻常模样:“当猴子归当猴子,也要注意脚下的路。”“放心,我稳着呢,倒是闻总你一一”

无数次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话不能说的太满。话还没说完,孟璃就被地上一条横生的树干绊到。“啊!”

一个踉跄,鼻子直直撞到了男人的手臂上。她“嘶”了口凉气,也顾不上疼,捂着鼻子,急忙抬眼:“闻总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闻砚礼”

两秒后,他朝她伸出手。

孟璃懵了,怀疑自己是撞傻了,还是淋雨淋出了错觉。不等她反应,男人弯下腰,握住了她的手腕。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里,雨水依旧噼里啪啦地落,直到被牵着走了十来步,孟璃的脑子还是晕乎乎的,好像喝了假酒。闻砚礼牵她了。

主动牵的。

他……他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不不不,性缘脑stop!

他怎么会对她有意思。

或许是被她的"一秒打脸"给蠢到了,出于人道主义/朋友之间的关怀才牵她,以防她在森林里摔得太狼狈。

唔,这个理由可比前一个靠谱太多了。

接下来的半段路程,雨一直下,孟璃也一直被闻砚礼牵着走。俩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除了手牵着,没再说第二句话。明明森林里很安静,孟璃却觉得异常的吵闹。落在叶子上噼啪不断的雨声吵,脚步踩在枯枝残叶上的咔嚓声吵,而其间最吵的,莫过于她胸腔里那鼓噪不休的心跳。大大大

当天晚上,孟璃发了这趟旅程的第二条朋友圈,一首小诗的截图一一「I went to the woods, because I wanted to live deliberately.(我步入林,因为我希望活得有意义。)

l wanted to live deep, and suck out all the marrow of life!(我希望活深刻,吸取生命中所有精华!)

To put to rout all that was not life.(击溃一切非生命的东西。)And not,when I came to die,(以免当我生命终结时,)discover that I had not lived。(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Henry David Thoreau梭罗」这种文艺十足的朋友圈,远比不上旅行照片的吸引力,点赞人数寥寥无几,稀疏两条评论如下一一

「不明觉厉/狗头」

「你怎么也开始发鸡汤了。吡牙笑/」

鸡汤吗?

孟璃对着手机屏幕思索,如果不是午后身临其境穿越了丛林,这诗句乍一看是有些不切实际的鸡汤味。

但坐在回程的船上,她望着身后逐渐远去的部落和雨林,不自觉就想起了这首诗。

这原本是《死亡诗社》里的主角吟咏的诗句,看电影看到这段时,她的内心也没什么波动,甚至还觉得这诗平平无奇。直到亚马逊河的风拂过她的脸颊,穿过她的头发和衣襟,吹干那场大雨带来的痕迹,她好像突然明白为什么淋雨的时候她会心生欢喜一一这场未曾预料的大雨,就像雨林赐予的精华,净化着她的身心,让她的感官变得敏感鲜活,也让这趟漫步之旅变得更加深刻。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千古年来,人类骨子里对大自然的亲近,从未改变。“这是活着的感受阿……

孟璃垂下眼睫,盯着屏幕里那两条评论,轻声喃喃:“如果你们也淋了这场雨的话。”

作为曾经在大城市为生计奔波忙碌的打工人,她太了解那种每天两眼一睁就去挤地铁上班,喝着特价咖啡,吃着膨胀券抵减的外卖,经过和xx上司和同事斗智斗勇的一天,再拖着身心俱疲的躯壳,顶着黑夜回到狭小出租屋的日子。那种为了每月“窝囊费"当牛马的日子,太容易磨灭一个人的心性。而心性一旦被磨灭,再想找回,简直比登天还难。「小璃,是出什么事了吗?怎么突然发那样一条朋友圈?」手机突然震动,孟璃低头一看,是许萌萌发来的消息。玻璃晴朗:「窘/窘/」

玻璃晴朗:「没事,就是有感而发一下。」小萌大王:「疑问/疑问/」

玻璃晴朗:」

想了想,她发了个语音通话,把午后穿越雨林的事和许萌萌讲了。哪怕隔着千山万水,许萌萌也感受到了孟璃的激动与欢喜。“真好啊。”

许萌萌感叹:“听得我羡慕死了。”